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可享税收优惠

发布时间:2023/2/3 点击量:2085 】【打印 关闭

一、优惠政策适用对象

  1.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政策,适用于所有企业。
  2. 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,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学校。

二、政策要点

  1.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,并可按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
  2. 对非盈利性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接收企业、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三、操作流程

    ※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,也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。

企业和非盈利性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应将企业出资协议、出资合同、相关票据等资料留存备查

 

备注:相关资料应包含出资方、接收方、出自用途(注明用于基础研究)、出自金额等信息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,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。

无、执行标准

执行时间:自20221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链接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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